横琴新区-全国首推商事登记, 不登记经营范围;不提交验资证明.2012-05-24

横琴新区-全国首推商事登记, 不登记经营范围;不提交验资证明.2012-05-24

珠海市,5月24日,正式颁布实施全国第一个商事登记政府规章——《 珠海经济特区横琴新区商事登记管理办法》。横琴新区工商局,5月28日将挂牌成立,新的商事登记管理办法,开始正式进入实质性的操作阶段。

珠海市横琴新区管委会主任,24日称,“统一商事登记制度,降低,甚至消除了企业在设立、年检过程中的登记成本,降低了企业获取交易信息的成本,避免了政府监管的无效与浪费。”

中国现行企业登记制度,自1988年起,至今已实施24年。据了解,此商事登记,在“放宽准入”和“严格监管”两个方面,作出了积极的探索。

新制度,具体包括:商事主体资格登记与经营资格相分离,企业注册,不再登记经营范围;实行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认缴制度,不再登记实收资本,无需提交验资证明。

新制度不再实行年检验照;改革商事主体退出机制,不再实行吊销营业执照,推行商事登记除名制度,并辅之以信息公示制度。

5月24日,《 珠海经济特区横琴新区商事登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办法》)正式颁布实施。《 办法》主要建立了“放宽准入”和“严格监管”两大制度体系,实施十项改革内容。

2012年5月28日,横琴新区工商局将挂牌成立,新的商事登记管理办法将开始正式进入实质性的操作阶段。横琴新区管委会主任表示,统一商事登记制度,将改变传统的登记方式,全面推行网上登记。

统一商事登记制度,改变了传统的登记方式,全面推行网上登记。通过网络,进行申报、受理、审查、发照、存档等登记活动,形成的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推行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电子营业执照,商事主体,根据需要,可以申请颁发纸质营业执照。

《 横琴新区商事登记管理办法》颁布实施, 企业注册,有望-当天领证[珠海特区,特事特办]2012-05-24]

珠海企业不用登记经营范围,商事主体的住所与经营场所,可以不一致……;

中国第一个商事登记政府规章——《 珠海经济特区横琴新区商事登记管理办法》正式颁布实施,《 办法》在“放宽准入”和“严格监管”两方面作出探索,将商事主体资格与经营资格相分离。

商事登记是指:申请人为设立、变更,或者终止商事主体资格,向商事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由商事登记机关予以登记的行为。

商事主体,是指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

横琴工商局副局长比喻说:“这就像以前,要出生证、毕业证等,许多证要一起领,如今,遵循市场规律,可以,先领出生证,再领其他证。”

中国现行企业登记制度,自1988年起,至今,已实施24年,此次,横琴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在中央、省鼓励横琴先行先试文件基础上,通过特区立法,变通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形成一整套体系化商事登记管理办法,这在全国,堪称首个。横琴新区管委会主任称:“横琴此次,不仅是‘第一个吃螃蟹’,而且,还是 ‘第一个,吃了一只完整的螃蟹’。”

《 办法》构建“宽入”的商事登记制度体系和“严管”的商事监管制度体系。如,企业不用登记经营范围,商事主体的住所与经营场所,可以不一致,可以“一照,多址”,也可以“一址,多照”。“宽进”特色-旨在最大限度放宽市场准入门槛,降低社会交易成本。“严管”层面-以年度报告制度,替代现行的年检验照制度,实行信息公示制度,规定商事主体,应及时在信息平台,如实公示其章程、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缴付和经营场所等信息。

  “商事登记制度改革,降低或者消除了企业在设立、年检过程中的登记成本,将市场安全控制的重点,从行政监管,转向了信用体系。制度实施之后,横琴将成为一个低交易成本的地区,市场主体,将获得更充分的经营信息和更有效的债权保障,”

横琴籍此,将进一步营造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希望以此为突破口,推动新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随着《 办法》的出台,横琴“试水”商事登记改革,扫清了法律,法规障碍。5月28日,横琴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将挂牌成立,商事登记改革将进入依法实施的实质操作阶段。

“以前,企业注册,需要5至7天完成,以后,来横琴落地的企业,如,无特殊情况,绝大多数,均可实现-即来,即办,当天,注册成功。”

有关负责人解读《 办法》,个体户无须办营业执照,先办“照”,后拿“证”

根据《办法》,属于一般经营项目的,由工商部门直接登记商事主体;属于许可经营项目的,凭审批许可部门审批文件,或许可证件经营。

工商部门不再核定具体的经营项目。

消防、环保、卫生等经营资格许可,不再作为商事主体登记的前置条件

这意味着,“经营范围,如果涉及许可审批的,现在,可以先办照了,改变了过去-办照,要跑很多部门、盖许多公章的现象,将大大简化登记程序,提高办事效率”。

住所与经营场所,可不一致

根据《 办法》,商事主体申请住所和经营场所登记时,只需提交-住所和经营场所享有使用权的证明,工商部门不审查住所和经营场所的法定用途及使用功能。依法应当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审批,方可经营的经营场所,商事主体,须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

一般经营项目登记,允许“一址,多照”和“一照,多址”。

《办法》的实施,意味着-横琴将降低住所证明审查条件,“经营场所,可以与登记住所一致,也可以不一致;民宅,也可作为登记住所,这有利于帮助经营者降低场地成本,激发创业热情”。

注册资本,变实缴,为认缴

《 办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商事登记机关不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的实收资本,不收取验资证明文件。如,商事主体要求,可以办理实收资本备案。

个体户,无须办照了

《 办法》提出,自然人从事经营活动,无需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直接办理税务登记。如,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经许可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

这意味着,横琴的个体工商户,可不用工商注册,办理相关税务登记等相关手续,即可营业,以支持其创业发展,同时,为(香港澳门)中,小企业者进入横琴,提供便利。

横琴正式实施全国首个商事登记管理办法 ,横琴新区工商登记接轨。日期:2012-05-24

5月24日,《 珠海经济特区横琴新区商事登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办法》)正式实施,这是全国第一个商事登记政府规章。

《办法》通过“放宽准入”,减轻企业负担;通过“严格监管”,打造国际水准的企业透明度。

《 办法》,亮点多多:工商部门不再核定具体经营项目、有限公司注册资本认缴制度、“个体户”开店,不用办工商登记、企业逾期年检“死刑”改“缓期”、横琴岛内有限公司,要配“董秘”等。

横琴新区在商事登记上,成为了内地最国际化的区域。

  

5月24日,《 珠海经济特区横琴新区商事登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实施,这是全国第一个商事登记政府规章。

《 办法》在借鉴国外及港澳地区的先进理念和成熟经验的基础上,通过“放宽准入”-减轻企业负担;通过“严格监管”-打造国际水准的企业透明度:横琴新区在商事登记上,成为了内地最国际化的区域。

横琴营商环境,更优良

横琴新区管委会副书记、区管委会主任表示,随着《 办法》的实施,横琴新区将拥有更优良的营商环境,成为一个低交易成本的地区,本地经济将实现充分繁荣,同时,通过弱化政府干预、培养市场诚信,促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深化,从常见的“万能政府”误区,回归到“有限政府”,代表着服务性政府的改革方向,再次体现了经济特区,作为国家改革试验田的示范作用和创新价值。

希望通过统一商事登记改革试点这一突破口,推动横琴新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动横琴加快构建起一套既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又与国际接轨的新型社会管理体制和公共服务体系,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供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为推动澳门中,小企业进入横琴发展、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促进珠海澳门长期,繁荣,稳定,提供坚实基础。

获得国家省,市法规支持

珠海市工商局局长表示,横琴新区,现有企业较少,开展商事制度改革,得天独厚,过程中,借鉴了港澳商事登记制度,及国内城市商事登记改革经验,并得到了国家、省、市,三重法规支持,在国内,是首例。《 办法》实施后,横琴新区商事登记与香港现行登记制度,已基本相同,

本月28日,作为省工商局的直属局、正处级建置的横琴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将挂牌成立。届时,横琴新区的统一商事登记改革试点工作,将正式启动运作,从研究,探索,进入依法实施的实质性操作阶段。“来横琴落地的企业,除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之外,绝大多数申请注册企业的,均可实现-即来,即办,当天,注册成功。”。

两大重点

工商登记,实施宽进,严管

市府新闻办与横琴新区、市工商局,共同召开发布会解读《 办法》,在“放宽准入”方面,《 办法》规定:横琴新区内商事主体资格登记与经营资格相分离,企业注册时,不再登记经营范围,实行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认缴制度,不再登记实收资本,无需提交验资证明。在“严格监管”方面,新制度用企业年报、商事登记簿制度,取代了年检验照制度,并实行信息公示、“公司秘书”等制度,强化社会监督功能和作用。

市长寄言

“《 办法》的出台实施,是横琴新区进一步深化改革、先行先试的全新实践,是打造国际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最新举措,也是珠海再创特区新优势的重大探索,是一件大事。” — 市委副书记、市长

办法解读

  宽进:企业工商登记,更简化容易

  1 不再核定具体经营项目

  《办法》中,规定横琴新区实行商事主体(为便于理解,以下,以“企业”代称)资格登记与经营项目许可相分离的登记制度,一般经营项目的,工商部门直接登记,就可发放经营执照,属于许可经营项目的,凭审批许可部门审批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经营,如,开办网吧,需要文化部门许可,取代现在先取得经营项目许可,才能注册企业的制度,“开家公司,盖章,跑断腿”的情况,将大为减少。

   2 “办公室”和“门面”,要分开

  《 办法》比现行制度宽松的另一条规定是:企业的经营场所,可以和住所不一致。这意味着-经营场所,即“门面”,可以和住所,即“办事处”分开,并可以“一照,多址”、“一址,多照”, 方便企业。

  同时,降低了住所证明审查条件,企业申请住所和经营场所登记时,只需提交住所和经营场所享有使用权的证明,工商部门不审查住所和经营场所的法定用途及使用功能。

  3 有限公司注册资本认缴

  根据《 办法》,有限责任公司在横琴新区办理营业执照时,可不用提交验资证明,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度,如果企业自己要求,也可办理实收资本备案。

  认缴制度减轻了企业初创时的资金压力,但,如果认缴资金,迟迟不能按企业章程承诺的时间到位,将属于公开信息不实,会被依法处罚,可避免出现“皮包公司”。

  4 个体户开店,不用办工商登记

  横琴新区实行个体工商户豁免登记制度。自然人从事经营活动的,无需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直接办理税务登记。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经许可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这意味着-‘个体户’可以不用再办工商登记。”

  港澳居民来到横琴,注册个体工商户或企业的,CEPA等,上位法中规定的场所、经营项目等,限制仍有效。

  严管:增加国际水准,企业透明度

  1 企业年检,由 “检查”,变报告

  《 办法》中规定:横琴新区实行企业年度报告制度,不再实行年检验照制度。企业应当每年向工商部门提交年度报告,并简化了审计报告、财务报表等提交材料,减少了办事环节,如,工商部门只对内容完整、材料齐全,进行审查,不对实质内容进行审查。

  2 逾期年检, “死刑”,改“缓期”

珠海横琴新区创新商事管理办法

2012年05月25日11:44 ; 来源:人民网-时政频道

人民网广州5月25日。(记者 刘泰山)

以改革管理模式、降低交易成本为目的的-全国第一个商事登记政府规章——《 珠海经济特区横琴新区商事登记管理办法》,5月24日颁布。5月28日,横琴新区工商局将挂牌成立,新的商事登记管理办法,将进入操作阶段。

  

珠海横琴新区商事登记的主要内容,包括:改革现行以“营业执照”为中心的商事登记制度,建立商事主体资格与经营资格相分离,审批与监管高度统一的登记制度;改革现行有限责任公司实缴注册资本登记制度,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度;实行住所与经营场所各自独立的登记管理方式;改革现行企业登记年度检验制度,建立商事主体年报备案制度;改革现行企业退出机制,建立商事主体除名制度;改革现行商事登记公示制度,构建统一的商事主体登记许可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建立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秘书制度;改革传统的登记方式,全面推行网上登记等。

 

商事登记制度实施之后,横琴新区将成为一个低交易成本的地区,市场主体将获得更充分的经营信息和更有效的债权保障,能够顺利开展各种市场交易活动,本地经济将实现充分繁荣。同时,用“服务本位”代替“监管本位”,通过制度改革,弱化政府干预,培养市场诚信,发展市场自律和自治,体现了经济特区作为国家改革试验田的示范作用和创新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