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琴新区-全国首推商事登记, 不登记经营范围;不提交验资证明.2012-05-24
珠海市,5月24日,正式颁布实施全国第一个商事登记政府规章——《 珠海经济特区横琴新区商事登记管理办法》。横琴新区工商局,5月28日将挂牌成立,新的商事登记管理办法,开始正式进入实质性的操作阶段。
珠海市横琴新区管委会主任,24日称,“统一商事登记制度,降低,甚至消除了企业在设立、年检过程中的登记成本,降低了企业获取交易信息的成本,避免了政府监管的无效与浪费。”
中国现行企业登记制度,自1988年起,至今已实施24年。据了解,此商事登记,在“放宽准入”和“严格监管”两个方面,作出了积极的探索。
新制度,具体包括:商事主体资格登记与经营资格相分离,企业注册,不再登记经营范围;实行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认缴制度,不再登记实收资本,无需提交验资证明。
新制度不再实行年检验照;改革商事主体退出机制,不再实行吊销营业执照,推行商事登记除名制度,并辅之以信息公示制度。
5月24日,《 珠海经济特区横琴新区商事登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办法》)正式颁布实施。《 办法》主要建立了“放宽准入”和“严格监管”两大制度体系,实施十项改革内容。
2012年5月28日,横琴新区工商局将挂牌成立,新的商事登记管理办法将开始正式进入实质性的操作阶段。横琴新区管委会主任表示,统一商事登记制度,将改变传统的登记方式,全面推行网上登记。
统一商事登记制度,改变了传统的登记方式,全面推行网上登记。通过网络,进行申报、受理、审查、发照、存档等登记活动,形成的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推行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电子营业执照,商事主体,根据需要,可以申请颁发纸质营业执照。
《 横琴新区商事登记管理办法》颁布实施, 企业注册,有望-当天领证[珠海特区,特事特办]2012-05-24]
珠海企业不用登记经营范围,商事主体的住所与经营场所,可以不一致……;
中国第一个商事登记政府规章——《 珠海经济特区横琴新区商事登记管理办法》正式颁布实施,《 办法》在“放宽准入”和“严格监管”两方面作出探索,将商事主体资格与经营资格相分离。
商事登记是指:申请人为设立、变更,或者终止商事主体资格,向商事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由商事登记机关予以登记的行为。
商事主体,是指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
横琴工商局副局长比喻说:“这就像以前,要出生证、毕业证等,许多证要一起领,如今,遵循市场规律,可以,先领出生证,再领其他证。”
中国现行企业登记制度,自1988年起,至今,已实施24年,此次,横琴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在中央、省鼓励横琴先行先试文件基础上,通过特区立法,变通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形成一整套体系化商事登记管理办法,这在全国,堪称首个。横琴新区管委会主任称:“横琴此次,不仅是‘第一个吃螃蟹’,而且,还是 ‘第一个,吃了一只完整的螃蟹’。”
《 办法》构建“宽入”的商事登记制度体系和“严管”的商事监管制度体系。如,企业不用登记经营范围,商事主体的住所与经营场所,可以不一致,可以“一照,多址”,也可以“一址,多照”。“宽进”特色-旨在最大限度放宽市场准入门槛,降低社会交易成本。“严管”层面-以年度报告制度,替代现行的年检验照制度,实行信息公示制度,规定商事主体,应及时在信息平台,如实公示其章程、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缴付和经营场所等信息。
“商事登记制度改革,降低或者消除了企业在设立、年检过程中的登记成本,将市场安全控制的重点,从行政监管,转向了信用体系。制度实施之后,横琴将成为一个低交易成本的地区,市场主体,将获得更充分的经营信息和更有效的债权保障,”
横琴籍此,将进一步营造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希望以此为突破口,推动新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随着《 办法》的出台,横琴“试水”商事登记改革,扫清了法律,法规障碍。5月28日,横琴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将挂牌成立,商事登记改革将进入依法实施的实质操作阶段。
“以前,企业注册,需要5至7天完成,以后,来横琴落地的企业,如,无特殊情况,绝大多数,均可实现-即来,即办,当天,注册成功。”
有关负责人解读《 办法》,个体户无须办营业执照,先办“照”,后拿“证”
根据《办法》,属于一般经营项目的,由工商部门直接登记商事主体;属于许可经营项目的,凭审批许可部门审批文件,或许可证件经营。
工商部门不再核定具体的经营项目。
消防、环保、卫生等经营资格许可,不再作为商事主体登记的前置条件
这意味着,“经营范围,如果涉及许可审批的,现在,可以先办照了,改变了过去-办照,要跑很多部门、盖许多公章的现象,将大大简化登记程序,提高办事效率”。
住所与经营场所,可不一致
根据《 办法》,商事主体申请住所和经营场所登记时,只需提交-住所和经营场所享有使用权的证明,工商部门不审查住所和经营场所的法定用途及使用功能。依法应当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审批,方可经营的经营场所,商事主体,须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
一般经营项目登记,允许“一址,多照”和“一照,多址”。
《办法》的实施,意味着-横琴将降低住所证明审查条件,“经营场所,可以与登记住所一致,也可以不一致;民宅,也可作为登记住所,这有利于帮助经营者降低场地成本,激发创业热情”。
注册资本,变实缴,为认缴
《 办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商事登记机关不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的实收资本,不收取验资证明文件。如,商事主体要求,可以办理实收资本备案。
个体户,无须办照了
《 办法》提出,自然人从事经营活动,无需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直接办理税务登记。如,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经许可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
这意味着,横琴的个体工商户,可不用工商注册,办理相关税务登记等相关手续,即可营业,以支持其创业发展,同时,为(香港澳门)中,小企业者进入横琴,提供便利。
横琴正式实施全国首个商事登记管理办法 ,横琴新区工商登记接轨。日期:2012-05-24
5月24日,《 珠海经济特区横琴新区商事登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办法》)正式实施,这是全国第一个商事登记政府规章。
《办法》通过“放宽准入”,减轻企业负担;通过“严格监管”,打造国际水准的企业透明度。
《 办法》,亮点多多:工商部门不再核定具体经营项目、有限公司注册资本认缴制度、“个体户”开店,不用办工商登记、企业逾期年检“死刑”改“缓期”、横琴岛内有限公司,要配“董秘”等。
横琴新区在商事登记上,成为了内地最国际化的区域。
5月24日,《 珠海经济特区横琴新区商事登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实施,这是全国第一个商事登记政府规章。
《 办法》在借鉴国外及港澳地区的先进理念和成熟经验的基础上,通过“放宽准入”-减轻企业负担;通过“严格监管”-打造国际水准的企业透明度:横琴新区在商事登记上,成为了内地最国际化的区域。
横琴营商环境,更优良
横琴新区管委会副书记、区管委会主任表示,随着《 办法》的实施,横琴新区将拥有更优良的营商环境,成为一个低交易成本的地区,本地经济将实现充分繁荣,同时,通过弱化政府干预、培养市场诚信,促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深化,从常见的“万能政府”误区,回归到“有限政府”,代表着服务性政府的改革方向,再次体现了经济特区,作为国家改革试验田的示范作用和创新价值。
希望通过统一商事登记改革试点这一突破口,推动横琴新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动横琴加快构建起一套既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又与国际接轨的新型社会管理体制和公共服务体系,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供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为推动澳门中,小企业进入横琴发展、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促进珠海澳门长期,繁荣,稳定,提供坚实基础。
获得国家省,市法规支持
珠海市工商局局长表示,横琴新区,现有企业较少,开展商事制度改革,得天独厚,过程中,借鉴了港澳商事登记制度,及国内城市商事登记改革经验,并得到了国家、省、市,三重法规支持,在国内,是首例。《 办法》实施后,横琴新区商事登记与香港现行登记制度,已基本相同,
本月28日,作为省工商局的直属局、正处级建置的横琴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将挂牌成立。届时,横琴新区的统一商事登记改革试点工作,将正式启动运作,从研究,探索,进入依法实施的实质性操作阶段。“来横琴落地的企业,除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之外,绝大多数申请注册企业的,均可实现-即来,即办,当天,注册成功。”。
两大重点
工商登记,实施宽进,严管
市府新闻办与横琴新区、市工商局,共同召开发布会解读《 办法》,在“放宽准入”方面,《 办法》规定:横琴新区内商事主体资格登记与经营资格相分离,企业注册时,不再登记经营范围,实行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认缴制度,不再登记实收资本,无需提交验资证明。在“严格监管”方面,新制度用企业年报、商事登记簿制度,取代了年检验照制度,并实行信息公示、“公司秘书”等制度,强化社会监督功能和作用。
市长寄言
“《 办法》的出台实施,是横琴新区进一步深化改革、先行先试的全新实践,是打造国际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最新举措,也是珠海再创特区新优势的重大探索,是一件大事。” — 市委副书记、市长
办法解读
宽进:企业工商登记,更简化容易
1 不再核定具体经营项目
《办法》中,规定横琴新区实行商事主体(为便于理解,以下,以“企业”代称)资格登记与经营项目许可相分离的登记制度,一般经营项目的,工商部门直接登记,就可发放经营执照,属于许可经营项目的,凭审批许可部门审批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经营,如,开办网吧,需要文化部门许可,取代现在先取得经营项目许可,才能注册企业的制度,“开家公司,盖章,跑断腿”的情况,将大为减少。
2 “办公室”和“门面”,要分开
《 办法》比现行制度宽松的另一条规定是:企业的经营场所,可以和住所不一致。这意味着-经营场所,即“门面”,可以和住所,即“办事处”分开,并可以“一照,多址”、“一址,多照”, 方便企业。
同时,降低了住所证明审查条件,企业申请住所和经营场所登记时,只需提交住所和经营场所享有使用权的证明,工商部门不审查住所和经营场所的法定用途及使用功能。
3 有限公司注册资本认缴
根据《 办法》,有限责任公司在横琴新区办理营业执照时,可不用提交验资证明,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度,如果企业自己要求,也可办理实收资本备案。
认缴制度减轻了企业初创时的资金压力,但,如果认缴资金,迟迟不能按企业章程承诺的时间到位,将属于公开信息不实,会被依法处罚,可避免出现“皮包公司”。
4 个体户开店,不用办工商登记
横琴新区实行个体工商户豁免登记制度。自然人从事经营活动的,无需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直接办理税务登记。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经许可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这意味着-‘个体户’可以不用再办工商登记。”
港澳居民来到横琴,注册个体工商户或企业的,CEPA等,上位法中规定的场所、经营项目等,限制仍有效。
严管:增加国际水准,企业透明度
1 企业年检,由 “检查”,变报告
《 办法》中规定:横琴新区实行企业年度报告制度,不再实行年检验照制度。企业应当每年向工商部门提交年度报告,并简化了审计报告、财务报表等提交材料,减少了办事环节,如,工商部门只对内容完整、材料齐全,进行审查,不对实质内容进行审查。
2 逾期年检, “死刑”,改“缓期”
珠海横琴新区创新商事管理办法
2012年05月25日11:44 ; 来源:人民网-时政频道
人民网广州5月25日。(记者 刘泰山)
以改革管理模式、降低交易成本为目的的-全国第一个商事登记政府规章——《 珠海经济特区横琴新区商事登记管理办法》,5月24日颁布。5月28日,横琴新区工商局将挂牌成立,新的商事登记管理办法,将进入操作阶段。
珠海横琴新区商事登记的主要内容,包括:改革现行以“营业执照”为中心的商事登记制度,建立商事主体资格与经营资格相分离,审批与监管高度统一的登记制度;改革现行有限责任公司实缴注册资本登记制度,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度;实行住所与经营场所各自独立的登记管理方式;改革现行企业登记年度检验制度,建立商事主体年报备案制度;改革现行企业退出机制,建立商事主体除名制度;改革现行商事登记公示制度,构建统一的商事主体登记许可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建立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秘书制度;改革传统的登记方式,全面推行网上登记等。
商事登记制度实施之后,横琴新区将成为一个低交易成本的地区,市场主体将获得更充分的经营信息和更有效的债权保障,能够顺利开展各种市场交易活动,本地经济将实现充分繁荣。同时,用“服务本位”代替“监管本位”,通过制度改革,弱化政府干预,培养市场诚信,发展市场自律和自治,体现了经济特区作为国家改革试验田的示范作用和创新价值。
橫琴新區-全國首推商事登記, 不登記經營範圍;不提交驗資證明.2012-05-24
珠海市,5月24日,正式頒布實施全國第一個商事登記政府規章——《 珠海經濟特區橫琴新區商事登記管理辦法》。橫琴新區工商局,5月28日將掛牌成立,新的商事登記管理辦法,開始正式進入實質性的操作階段。
珠海市橫琴新區管委會主任,24日稱,“統一商事登記制度,降低,甚至消除了企業在設立、年檢過程中的登記成本,降低了企業獲取交易信息的成本,避免了政府監管的無效與浪費。”
中國現行企業登記制度,自1988年起,至今已實施24年。據了解,此商事登記,在“放寬准入”和“嚴格監管”兩個方面,作出了積極的探索。
新制度,具體包括:商事主體資格登記與經營資格相分離,企業註冊,不再登記經營範圍;實行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認繳制度,不再登記實收資本,無需提交驗資證明。
新制度不再實行年檢驗照;改革商事主體退出機制,不再實行吊銷營業執照,推行商事登記除名制度,並輔之以信息公示制度。
5月24日,《 珠海經濟特區橫琴新區商事登記管理辦法》(以下,簡稱《 辦法》)正式頒布實施。 《 辦法》主要建立了“放寬准入”和“嚴格監管”兩大製度體系,實施十項改革內容。
2012年5月28日,橫琴新區工商局將掛牌成立,新的商事登記管理辦法將開始正式進入實質性的操作階段。橫琴新區管委會主任表示,統一商事登記制度,將改變傳統的登記方式,全面推行網上登記。
統一商事登記制度,改變了傳統的登記方式,全面推行網上登記。通過網絡,進行申報、受理、審查、發照、存檔等登記活動,形成的電子檔案和紙質檔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推行與紙質營業執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電子營業執照,商事主體,根據需要,可以申請頒發紙質營業執照。
《 橫琴新區商事登記管理辦法》頒布實施, 企業註冊,有望-當天領證[珠海特區,特事特辦]2012-05-24]
珠海企業不用登記經營範圍,商事主體的住所與經營場所,可以不一致……;
中國第一個商事登記政府規章——《 珠海經濟特區橫琴新區商事登記管理辦法》正式頒布實施,《 辦法》在“放寬准入”和“嚴格監管”兩方面作出探索,將商事主體資格與經營資格相分離。
商事登記是指:申請人為設立、變更,或者終止商事主體資格,向商事登記機關提出申請,由商事登記機關予以登記的行為。
商事主體,是指公司、非公司企業法人,及其分支機構。
橫琴工商局副局長比喻說:“這就像以前,要出生證、畢業證等,許多證要一起領,如今,遵循市場規律,可以,先領出生證,再領其他證。”
中國現行企業登記制度,自1988年起,至今,已實施24年,此次,橫琴商事登記制度改革,在中央、省鼓勵橫琴先行先試文件基礎上,通過特區立法,變通執行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形成一整套體系化商事登記管理辦法,這在全國,堪稱首個。橫琴新區管委會主任稱:“橫琴此次,不僅是’第一個吃螃蟹’,而且,還是’第一個,吃了一隻完整的螃蟹’。”
《 辦法》構建“寬入”的商事登記制度體系和“嚴管”的商事監管制度體系。如,企業不用登記經營範圍,商事主體的住所與經營場所,可以不一致,可以“一照,多址”,也可以“一址,多照”。 “寬進”特色-旨在最大限度放寬市場准入門檻,降低社會交易成本。 “嚴管”層面-以年度報告製度,替代現行的年檢驗照制度,實行信息公示制度,規定商事主體,應及時在信息平台,如實公示其章程、經營範圍、註冊資本繳付和經營場所等信息。
“商事登記制度改革,降低或者消除了企業在設立、年檢過程中的登記成本,將市場安全控制的重點,從行政監管,轉向了信用體系。制度實施之後,橫琴將成為一個低交易成本的地區,市場主體,將獲得更充分的經營信息和更有效的債權保障,”
橫琴籍此,將進一步營造法治化、國際化的營商環境。 “希望以此為突破口,推動新區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為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提供體制機制保障。”
隨著《 辦法》的出台,橫琴“試水”商事登記改革,掃清了法律,法規障礙。 5月28日,橫琴新區工商行政管理局將掛牌成立,商事登記改革將進入依法實施的實質操作階段。
“以前,企業註冊,需要5至7天完成,以後,來橫琴落地的企業,如,無特殊情況,絕大多數,均可實現-即來,即辦,當天,註冊成功。”
有關負責人解讀《 辦法》,個體戶無須辦營業執照,先辦“照”,後拿“證”
根據《辦法》,屬於一般經營項目的,由工商部門直接登記商事主體;屬於許可經營項目的,憑審批許可部門審批文件,或許可證件經營。
工商部門不再核定具體的經營項目。
消防、環保、衛生等經營資格許可,不再作為商事主體登記的前置條件
這意味著,“經營範圍,如果涉及許可審批的,現在,可以先辦照了,改變了過去-辦照,要跑很多部門、蓋許多公章的現象,將大大簡化登記程序,提高辦事效率” 。
住所與經營場所,可不一致
根據《 辦法》,商事主體申請住所和經營場所登記時,只需提交-住所和經營場所享有使用權的證明,工商部門不審查住所和經營場所的法定用途及使用功能。依法應當取得相關部門許可審批,方可經營的經營場所,商事主體,須憑許可審批文件經營。
一般經營項目登記,允許“一址,多照”和“一照,多址”。
《辦法》的實施,意味著-橫琴將降低住所證明審查條件,“經營場所,可以與登記住所一致,也可以不一致;民宅,也可作為登記住所,這有利於幫助經營者降低場地成本,激發創業熱情”。
註冊資本,變實繳,為認繳
《 辦法》規定,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為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商事登記機關不登記有限責任公司的實收資本,不收取驗資證明文件。如,商事主體要求,可以辦理實收資本備案。
個體戶,無須辦照了
《 辦法》提出,自然人從事經營活動,無需辦理個體工商戶登記,直接辦理稅務登記。如,涉及許可經營項目的,經許可批准後,憑許可審批文件經營。
這意味著,橫琴的個體工商戶,可不用工商註冊,辦理相關稅務登記等相關手續,即可營業,以支持其創業發展,同時,為(香港澳門)中,小企業者進入橫琴,提供便利。
橫琴正式實施全國首個商事登記管理辦法,橫琴新區工商登記接軌。日期:2012-05-24
5月24日,《 珠海經濟特區橫琴新區商事登記管理辦法》(以下,簡稱《 辦法》)正式實施,這是全國第一個商事登記政府規章。
《辦法》通過“放寬准入”,減輕企業負擔;通過“嚴格監管”,打造國際水準的企業透明度。
《 辦法》,亮點多多:工商部門不再核定具體經營項目、有限公司註冊資本認繳制度、“個體戶”開店,不用辦工商登記、企業逾期年檢“死刑”改“緩期”、橫琴島內有限公司,要配“董秘”等。
橫琴新區在商事登記上,成為了內地最國際化的區域。
5月24日,《 珠海經濟特區橫琴新區商事登記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正式實施,這是全國第一個商事登記政府規章。
《 辦法》在藉鑒國外及港澳地區的先進理念和成熟經驗的基礎上,通過“放寬准入”-減輕企業負擔;通過“嚴格監管”-打造國際水準的企業透明度:橫琴新區在商事登記上,成為了內地最國際化的區域。
橫琴營商環境,更優良
橫琴新區管委會副書記、區管委會主任表示,隨著《 辦法》的實施,橫琴新區將擁有更優良的營商環境,成為一個低交易成本的地區,本地經濟將實現充分繁榮,同時,通過弱化政府乾預、培養市場誠信,促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深化,從常見的“萬能政府”誤區,回歸到“有限政府”,代表著服務性政府的改革方向,再次體現了經濟特區,作為國家改革試驗田的示範作用和創新價值。
希望通過統一商事登記改革試點這一突破口,推動橫琴新區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推動橫琴加快構建起一套既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要求,又與國際接軌的新型社會管理體制和公共服務體系,為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提供有力的體制機制保障,為推動澳門中,小企業進入橫琴發展、促進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促進珠海澳門長期,繁榮,穩定,提供堅實基礎。
獲得國家省,市法規支持
珠海市工商局局長表示,橫琴新區,現有企業較少,開展商事制度改革,得天獨厚,過程中,借鑒了港澳商事登記制度,及國內城市商事登記改革經驗,並得到了國家、省、市,三重法規支持,在國內,是首例。 《 辦法》實施後,橫琴新區商事登記與香港現行登記制度,已基本相同,
本月28日,作為省工商局的直屬局、正處級建置的橫琴新區工商行政管理局將掛牌成立。屆時,橫琴新區的統一商事登記改革試點工作,將正式啟動運作,從研究,探索,進入依法實施的實質性操作階段。 “來橫琴落地的企業,除法律、法規,或者國務院另有規定之外,絕大多數申請註冊企業的,均可實現-即來,即辦,當天,註冊成功。”。
兩大重點
工商登記,實施寬進,嚴管
市府新聞辦與橫琴新區、市工商局,共同召開發布會解讀《 辦法》,在“放寬准入”方面,《 辦法》規定:橫琴新區內商事主體資格登記與經營資格相分離,企業註冊時,不再登記經營範圍,實行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認繳制度,不再登記實收資本,無需提交驗資證明。在“嚴格監管”方面,新制度用企業年報、商事登記簿制度,取代了年檢驗照制度,並實行信息公示、“公司秘書”等製度,強化社會監督功能和作用。
市長寄言
“《 辦法》的出台實施,是橫琴新區進一步深化改革、先行先試的全新實踐,是打造國際化法治化營商環境的最新舉措,也是珠海再創特區新優勢的重大探索,是一件大事。” — 市委副書記、市長
辦法解讀
寬進:企業工商登記,更簡化容易
1 不再核定具體經營項目
《辦法》中,規定橫琴新區實行商事主體(為便於理解,以下,以“企業”代稱)資格登記與經營項目許可相分離的登記制度,一般經營項目的,工商部門直接登記,就可發放經營執照,屬於許可經營項目的,憑審批許可部門審批文件,或者許可證件經營,如,開辦網吧,需要文化部門許可,取代現在先取得經營項目許可,才能註冊企業的製度,“開家公司,蓋章,跑斷腿”的情況,將大為減少。
2 “辦公室”和“門面”,要分開
《 辦法》比現行製度寬鬆的另一條規定是:企業的經營場所,可以和住所不一致。這意味著-經營場所,即“門面”,可以和住所,即“辦事處”分開,並可以“一照,多址”、“一址,多照”, 方便企業。
同時,降低了住所證明審查條件,企業申請住所和經營場所登記時,只需提交住所和經營場所享有使用權的證明,工商部門不審查住所和經營場所的法定用途及使用功能。
3 有限公司註冊資本認繳
根據《 辦法》,有限責任公司在橫琴新區辦理營業執照時,可不用提交驗資證明,實行註冊資本認繳制度,如果企業自己要求,也可辦理實收資本備案。
認繳制度減輕了企業初創時的資金壓力,但,如果認繳資金,遲遲不能按企業章程承諾的時間到位,將屬於公開信息不實,會被依法處罰,可避免出現“皮包公司”。
4 個體戶開店,不用辦工商登記
橫琴新區實行個體工商戶豁免登記制度。自然人從事經營活動的,無需辦理個體工商戶登記,直接辦理稅務登記。涉及許可經營項目的,經許可批准後,憑許可審批文件經營。 “這意味著-‘個體戶’可以不用再辦工商登記。”
港澳居民來到橫琴,註冊個體工商戶或企業的,CEPA等,上位法中規定的場所、經營項目等,限制仍有效。
嚴管:增加國際水準,企業透明度
1 企業年檢,由“檢查”,變報告
《 辦法》中規定:橫琴新區實行企業年度報告製度,不再實行年檢驗照制度。企業應當每年向工商部門提交年度報告,並簡化了審計報告、財務報表等提交材料,減少了辦事環節,如,工商部門只對內容完整、材料齊全,進行審查,不對實質內容進行審查。
2 逾期年檢, “死刑”,改“緩期”
珠海橫琴新區創新商事管理辦法
2012年05月25日11:44 ; 來源:人民網-時政頻道
人民網廣州5月25日。 (記者 劉泰山)
以改革管理模式、降低交易成本為目的的-全國第一個商事登記政府規章——《 珠海經濟特區橫琴新區商事登記管理辦法》,5月24日頒布。 5月28日,橫琴新區工商局將掛牌成立,新的商事登記管理辦法,將進入操作階段。
珠海橫琴新區商事登記的主要內容,包括:改革現行以“營業執照”為中心的商事登記制度,建立商事主體資格與經營資格相分離,審批與監管高度統一的登記制度;改革現行有限責任公司實繳註冊資本登記制度,實行註冊資本認繳制度;實行住所與經營場所各自獨立的登記管理方式;改革現行企業登記年度檢驗制度,建立商事主體年報備案製度;改革現行企業退出機制,建立商事主體除名制度;改革現行商事登記公示制度,構建統一的商事主體登記許可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建立有限責任公司的公司秘書製度;改革傳統的登記方式,全面推行網上登記等。
商事登記制度實施之後,橫琴新區將成為一個低交易成本的地區,市場主體將獲得更充分的經營信息和更有效的債權保障,能夠順利開展各種市場交易活動,本地經濟將實現充分繁榮。同時,用“服務本位”代替“監管本位”,通過制度改革,弱化政府乾預,培養市場誠信,發展市場自律和自治,體現了經濟特區作為國家改革試驗田的示範作用和創新價值。
横琴新区-全国首推商事登记, 不登记经营范围;不提交验资证明.2012-05-24
珠海市,5月24日,正式颁布实施全国第一个商事登记政府规章——《 珠海经济特区横琴新区商事登记管理办法》。横琴新区工商局,5月28日将挂牌成立,新的商事登记管理办法,开始正式进入实质性的操作阶段。
珠海市横琴新区管委会主任,24日称,“统一商事登记制度,降低,甚至消除了企业在设立、年检过程中的登记成本,降低了企业获取交易信息的成本,避免了政府监管的无效与浪费。”
中国现行企业登记制度,自1988年起,至今已实施24年。据了解,此商事登记,在“放宽准入”和“严格监管”两个方面,作出了积极的探索。
新制度,具体包括:商事主体资格登记与经营资格相分离,企业注册,不再登记经营范围;实行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认缴制度,不再登记实收资本,无需提交验资证明。
新制度不再实行年检验照;改革商事主体退出机制,不再实行吊销营业执照,推行商事登记除名制度,并辅之以信息公示制度。
5月24日,《 珠海经济特区横琴新区商事登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办法》)正式颁布实施。《 办法》主要建立了“放宽准入”和“严格监管”两大制度体系,实施十项改革内容。
2012年5月28日,横琴新区工商局将挂牌成立,新的商事登记管理办法将开始正式进入实质性的操作阶段。横琴新区管委会主任表示,统一商事登记制度,将改变传统的登记方式,全面推行网上登记。
统一商事登记制度,改变了传统的登记方式,全面推行网上登记。通过网络,进行申报、受理、审查、发照、存档等登记活动,形成的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推行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电子营业执照,商事主体,根据需要,可以申请颁发纸质营业执照。
《 横琴新区商事登记管理办法》颁布实施, 企业注册,有望-当天领证[珠海特区,特事特办]2012-05-24]
珠海企业不用登记经营范围,商事主体的住所与经营场所,可以不一致……;
中国第一个商事登记政府规章——《 珠海经济特区横琴新区商事登记管理办法》正式颁布实施,《 办法》在“放宽准入”和“严格监管”两方面作出探索,将商事主体资格与经营资格相分离。
商事登记是指:申请人为设立、变更,或者终止商事主体资格,向商事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由商事登记机关予以登记的行为。
商事主体,是指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
横琴工商局副局长比喻说:“这就像以前,要出生证、毕业证等,许多证要一起领,如今,遵循市场规律,可以,先领出生证,再领其他证。”
中国现行企业登记制度,自1988年起,至今,已实施24年,此次,横琴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在中央、省鼓励横琴先行先试文件基础上,通过特区立法,变通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形成一整套体系化商事登记管理办法,这在全国,堪称首个。横琴新区管委会主任称:“横琴此次,不仅是‘第一个吃螃蟹’,而且,还是 ‘第一个,吃了一只完整的螃蟹’。”
《 办法》构建“宽入”的商事登记制度体系和“严管”的商事监管制度体系。如,企业不用登记经营范围,商事主体的住所与经营场所,可以不一致,可以“一照,多址”,也可以“一址,多照”。“宽进”特色-旨在最大限度放宽市场准入门槛,降低社会交易成本。“严管”层面-以年度报告制度,替代现行的年检验照制度,实行信息公示制度,规定商事主体,应及时在信息平台,如实公示其章程、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缴付和经营场所等信息。
“商事登记制度改革,降低或者消除了企业在设立、年检过程中的登记成本,将市场安全控制的重点,从行政监管,转向了信用体系。制度实施之后,横琴将成为一个低交易成本的地区,市场主体,将获得更充分的经营信息和更有效的债权保障,”
横琴籍此,将进一步营造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希望以此为突破口,推动新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随着《 办法》的出台,横琴“试水”商事登记改革,扫清了法律,法规障碍。5月28日,横琴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将挂牌成立,商事登记改革将进入依法实施的实质操作阶段。
“以前,企业注册,需要5至7天完成,以后,来横琴落地的企业,如,无特殊情况,绝大多数,均可实现-即来,即办,当天,注册成功。”
有关负责人解读《 办法》,个体户无须办营业执照,先办“照”,后拿“证”
根据《办法》,属于一般经营项目的,由工商部门直接登记商事主体;属于许可经营项目的,凭审批许可部门审批文件,或许可证件经营。
工商部门不再核定具体的经营项目。
消防、环保、卫生等经营资格许可,不再作为商事主体登记的前置条件
这意味着,“经营范围,如果涉及许可审批的,现在,可以先办照了,改变了过去-办照,要跑很多部门、盖许多公章的现象,将大大简化登记程序,提高办事效率”。
住所与经营场所,可不一致
根据《 办法》,商事主体申请住所和经营场所登记时,只需提交-住所和经营场所享有使用权的证明,工商部门不审查住所和经营场所的法定用途及使用功能。依法应当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审批,方可经营的经营场所,商事主体,须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
一般经营项目登记,允许“一址,多照”和“一照,多址”。
《办法》的实施,意味着-横琴将降低住所证明审查条件,“经营场所,可以与登记住所一致,也可以不一致;民宅,也可作为登记住所,这有利于帮助经营者降低场地成本,激发创业热情”。
注册资本,变实缴,为认缴
《 办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商事登记机关不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的实收资本,不收取验资证明文件。如,商事主体要求,可以办理实收资本备案。
个体户,无须办照了
《 办法》提出,自然人从事经营活动,无需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直接办理税务登记。如,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经许可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
这意味着,横琴的个体工商户,可不用工商注册,办理相关税务登记等相关手续,即可营业,以支持其创业发展,同时,为(香港澳门)中,小企业者进入横琴,提供便利。
横琴正式实施全国首个商事登记管理办法 ,横琴新区工商登记接轨。日期:2012-05-24
5月24日,《 珠海经济特区横琴新区商事登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办法》)正式实施,这是全国第一个商事登记政府规章。
《办法》通过“放宽准入”,减轻企业负担;通过“严格监管”,打造国际水准的企业透明度。
《 办法》,亮点多多:工商部门不再核定具体经营项目、有限公司注册资本认缴制度、“个体户”开店,不用办工商登记、企业逾期年检“死刑”改“缓期”、横琴岛内有限公司,要配“董秘”等。
横琴新区在商事登记上,成为了内地最国际化的区域。
5月24日,《 珠海经济特区横琴新区商事登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实施,这是全国第一个商事登记政府规章。
《 办法》在借鉴国外及港澳地区的先进理念和成熟经验的基础上,通过“放宽准入”-减轻企业负担;通过“严格监管”-打造国际水准的企业透明度:横琴新区在商事登记上,成为了内地最国际化的区域。
横琴营商环境,更优良
横琴新区管委会副书记、区管委会主任表示,随着《 办法》的实施,横琴新区将拥有更优良的营商环境,成为一个低交易成本的地区,本地经济将实现充分繁荣,同时,通过弱化政府干预、培养市场诚信,促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深化,从常见的“万能政府”误区,回归到“有限政府”,代表着服务性政府的改革方向,再次体现了经济特区,作为国家改革试验田的示范作用和创新价值。
希望通过统一商事登记改革试点这一突破口,推动横琴新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动横琴加快构建起一套既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又与国际接轨的新型社会管理体制和公共服务体系,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供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为推动澳门中,小企业进入横琴发展、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促进珠海澳门长期,繁荣,稳定,提供坚实基础。
获得国家省,市法规支持
珠海市工商局局长表示,横琴新区,现有企业较少,开展商事制度改革,得天独厚,过程中,借鉴了港澳商事登记制度,及国内城市商事登记改革经验,并得到了国家、省、市,三重法规支持,在国内,是首例。《 办法》实施后,横琴新区商事登记与香港现行登记制度,已基本相同,
本月28日,作为省工商局的直属局、正处级建置的横琴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将挂牌成立。届时,横琴新区的统一商事登记改革试点工作,将正式启动运作,从研究,探索,进入依法实施的实质性操作阶段。“来横琴落地的企业,除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之外,绝大多数申请注册企业的,均可实现-即来,即办,当天,注册成功。”。
两大重点
工商登记,实施宽进,严管
市府新闻办与横琴新区、市工商局,共同召开发布会解读《 办法》,在“放宽准入”方面,《 办法》规定:横琴新区内商事主体资格登记与经营资格相分离,企业注册时,不再登记经营范围,实行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认缴制度,不再登记实收资本,无需提交验资证明。在“严格监管”方面,新制度用企业年报、商事登记簿制度,取代了年检验照制度,并实行信息公示、“公司秘书”等制度,强化社会监督功能和作用。
市长寄言
“《 办法》的出台实施,是横琴新区进一步深化改革、先行先试的全新实践,是打造国际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最新举措,也是珠海再创特区新优势的重大探索,是一件大事。” — 市委副书记、市长
办法解读
宽进:企业工商登记,更简化容易
1 不再核定具体经营项目
《办法》中,规定横琴新区实行商事主体(为便于理解,以下,以“企业”代称)资格登记与经营项目许可相分离的登记制度,一般经营项目的,工商部门直接登记,就可发放经营执照,属于许可经营项目的,凭审批许可部门审批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经营,如,开办网吧,需要文化部门许可,取代现在先取得经营项目许可,才能注册企业的制度,“开家公司,盖章,跑断腿”的情况,将大为减少。
2 “办公室”和“门面”,要分开
《 办法》比现行制度宽松的另一条规定是:企业的经营场所,可以和住所不一致。这意味着-经营场所,即“门面”,可以和住所,即“办事处”分开,并可以“一照,多址”、“一址,多照”, 方便企业。
同时,降低了住所证明审查条件,企业申请住所和经营场所登记时,只需提交住所和经营场所享有使用权的证明,工商部门不审查住所和经营场所的法定用途及使用功能。
3 有限公司注册资本认缴
根据《 办法》,有限责任公司在横琴新区办理营业执照时,可不用提交验资证明,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度,如果企业自己要求,也可办理实收资本备案。
认缴制度减轻了企业初创时的资金压力,但,如果认缴资金,迟迟不能按企业章程承诺的时间到位,将属于公开信息不实,会被依法处罚,可避免出现“皮包公司”。
4 个体户开店,不用办工商登记
横琴新区实行个体工商户豁免登记制度。自然人从事经营活动的,无需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直接办理税务登记。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经许可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这意味着-‘个体户’可以不用再办工商登记。”
港澳居民来到横琴,注册个体工商户或企业的,CEPA等,上位法中规定的场所、经营项目等,限制仍有效。
严管:增加国际水准,企业透明度
1 企业年检,由 “检查”,变报告
《 办法》中规定:横琴新区实行企业年度报告制度,不再实行年检验照制度。企业应当每年向工商部门提交年度报告,并简化了审计报告、财务报表等提交材料,减少了办事环节,如,工商部门只对内容完整、材料齐全,进行审查,不对实质内容进行审查。
2 逾期年检, “死刑”,改“缓期”
珠海横琴新区创新商事管理办法
2012年05月25日11:44 ; 来源:人民网-时政频道
人民网广州5月25日。(记者 刘泰山)
以改革管理模式、降低交易成本为目的的-全国第一个商事登记政府规章——《 珠海经济特区横琴新区商事登记管理办法》,5月24日颁布。5月28日,横琴新区工商局将挂牌成立,新的商事登记管理办法,将进入操作阶段。
珠海横琴新区商事登记的主要内容,包括:改革现行以“营业执照”为中心的商事登记制度,建立商事主体资格与经营资格相分离,审批与监管高度统一的登记制度;改革现行有限责任公司实缴注册资本登记制度,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度;实行住所与经营场所各自独立的登记管理方式;改革现行企业登记年度检验制度,建立商事主体年报备案制度;改革现行企业退出机制,建立商事主体除名制度;改革现行商事登记公示制度,构建统一的商事主体登记许可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建立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秘书制度;改革传统的登记方式,全面推行网上登记等。
商事登记制度实施之后,横琴新区将成为一个低交易成本的地区,市场主体将获得更充分的经营信息和更有效的债权保障,能够顺利开展各种市场交易活动,本地经济将实现充分繁荣。同时,用“服务本位”代替“监管本位”,通过制度改革,弱化政府干预,培养市场诚信,发展市场自律和自治,体现了经济特区作为国家改革试验田的示范作用和创新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