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楊浦區人民政府關於建立上海市楊浦區舊區改造與房屋徵收工作領導小組的通知
來源: 上海市楊浦區人民政府辦公室時間:2012年02月16日
楊府發〔2012〕11號
區政府各委、辦、局,各街道辦事處、五角場鎮政府:
區人民政府決定,建立上海市楊浦區舊區改造與房屋徵收工作領導小組,其成員名單如下:
組 長:王 楨 副區長
常務副組長:季勝鶴區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局長
副組長:朱志良市地產(集團)有限公司行政總監
王海龍區委政法委副書記、區綜治辦主任
陳祥雲區建設交通黨工委書記、區重大辦主任
楊本和區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副局長(正處級)
成員單位:區委政法委、區府辦、區信訪辦(區聯席辦)、區政府法制辦、區監察局、區發改委、區國資委、區商務委、區建交委、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區民政局、區財政局、區教育局、區衛生局、區綠化市容局、區規劃土地局、區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定海路街道、大橋街道、平涼路街道、江浦路街道、四平路街道、長白新村街道、五角場街道、五角場鎮、區公安分局、區工商分局、上海衛百辛(集團)有限公司、市地產(集團)有限公司。
上海市楊浦區舊區改造與房屋徵收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區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辦公室主任由季勝鶴兼任,常務副主任由楊本和兼任。
特此通知。
二○一二年二月七日
主題詞:機構議事協調機構建立通知
http://www.shyp.gov.cn/ypqxxgk/zfxxgk/zfwj/qzfwj/201202/t20120216_670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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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关于建立上海市杨浦区旧区改造与房屋征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来源: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时间:2012年02月16日
杨府发〔2012〕11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五角场镇政府:
区人民政府决定,建立上海市杨浦区旧区改造与房屋征收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王 桢 副区长
常务副组长:季胜鹤 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局长
副 组 长:朱志良 市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行政总监
王海龙 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区综治办主任
陈祥云 区建设交通党工委书记、区重大办主任
杨本和 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副局长(正处级)
成员单位:区委政法委、区府办、区信访办(区联席办)、区政府法制办、区监察局、区发改委、区国资委、区商务委、区建交委、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教育局、区卫生局、区绿化市容局、区规划土地局、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定海路街道、大桥街道、平凉路街道、江浦路街道、四平路街道、长白新村街道、五角场街道、五角场镇、区公安分局、区工商分局、上海卫百辛(集团)有限公司、市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市杨浦区旧区改造与房屋征收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季胜鹤兼任,常务副主任由杨本和 兼任。
特此通知。
二○一二年二月七日
主题词:机构 议事协调机构 建立 通知
http://www.shyp.gov.cn/ypqxxgk/zfxxgk/zfwj/qzfwj/201202/t20120216_67027.html
上海市舊區改造與房屋徵收工作領導小組知識1,2,3,…
上海市建設交通委2011年,上海市舊區改造工作情況,2012年工作要點
舊城區改建是現階段住房保障的重要組成部分,加快推進舊城區改建,不僅可以改善市民群眾的住房困難,而且,可以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城區面貌,加強社會管理,促進社會公平。
一、2011年工作情況
2011年是“十二五”開局之年,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市、區有關部門統一思想,聚焦重點,全力推進舊區改造工作。一是,穩步推進中心城區二級舊里以下房屋改造,啟動郊區城鎮棚戶簡屋改造,開展“城中村”改造調查,推進郊區國有農場危舊房改造,加快郊區農村低收入戶危房改造,市民群眾的居住條件得到進一步改善。二是,研究制訂郊區城鎮棚戶簡屋改造試行意見。自2010年以來,市相關部門對郊區城鎮棚戶簡屋現狀進行調查,並研究改造政策機制。 2011年5月,市政府出台《關於推進郊區城鎮棚戶簡屋改造的試行意見》,將舊區改造範圍擴大到郊區城鎮。三是,進一步深化舊區改造事前徵詢制。經過近幾年實踐,舊區改造“事前徵詢”不斷深入人心,基本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做法,並在《上海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實施細則》中予以明確規定。今年以來,“徵詢制”得到了中央、市委有關部門的充分肯定,中央和市委“創先爭優”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分別印發簡報,專題介紹徵詢制的經驗和做法。四是,加快推進舊區改造在拆基地收尾。在實踐中,各區充分發揮基層組織、社會公信人士、專業律師以及居民群眾的積極性,加快推進在拆基地收尾。如楊浦區建立街道幹部、舊改指揮部、拆遷負責人三位一體聯繫制度,虹口區引進人民調解員制度,有力地促進了基地收尾。
二、2012年工作要點
按照市政府工作安排,2012年舊城區改建工作將全面貫徹落實《上海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實施細則》和《上海市徵收集體土地房屋補償暫行規定》,做好新、老政策銜接,進一步理順管理體制和運作機制,研究完善各項配套政策和措施,積極推進舊城區改建工作。
上海市加快推進舊區改造工作
日前,為貫徹落實即將出台的《上海市國有土地房屋徵收與補償實施細則》和《上海市徵收集體土地房屋補償暫行規定》,以及加快推進舊區改造工作,市政府召開工作推進會,總結前三季度工作,佈置四季度工作,要求市、區相關部門緊緊圍繞全年目標,全力推進各項工作。
會議指出,房屋徵收和徵地房屋補償是當前經濟社會發展的基礎環節,更是社會穩定的重要因素,關係到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的大局。國務院《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出台後,從根本上改變了現行房屋拆遷制度,上海結合自身的實際情況,研究制定了《上海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實施細則》、《上海市徵收集體土地房屋補償暫行規定》,各區(縣)應正確認識兩個文件出台的積極意義,準確把握內在要求,依法做好房屋徵收和徵地房屋補償工作。
會議強調強調,要準確把握當前面臨的形勢和任務,要克服畏難情緒,增強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今年中央安居工程建設1000萬套的目標是硬任務,上海與中央簽訂的責任書26.6萬套(戶)也是硬指標,舊區改造直接關係到全市安居工程建設向中央交出的答卷,這是一項政治任務。今年雖然舊區改造遇到政策、資金等各方面的困難,取得的成績來之不易,但市、區相關部門仍然要抓住最後三個月,緊緊咬住全年目標,克服一切困難,調動各方資源,全力加以推進。
在推進會上,市建設交通委、市房屋局、市規土局分別介紹了今年舊區改造情況、《上海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實施細則》及《上海市徵收集體土地房屋補償暫行規定》制訂情況。市舊區改造領導小組部分成員單位分管領導、各區(縣)政府分管領導和舊改、建設、房屋、規劃土地等部門主要負責人參加會議。
來源:上海市建設交通委
上海市政府召開舊區改造工作會議
1月16日上午,市政府召開2012年上海舊區改造工作會議,全面總結2011年工作和佈置2012年任務,市政府與中心城區各區簽訂2012年舊區改造目標責任書。副市長沈駿出席會議並講話。
據了解,2011年,本市中心城區共計拆除二級舊里以下房屋44萬平方米,受益居民1.8萬戶。 2012年本市將加快推進舊區改造工作,列入國家安居工程建設的計劃目標是拆除危舊房60萬平方米,受益居民2.5萬戶。今年舊區改造工作的總體要求是“加快”和“延伸”:一方面,中心城區各區要按照目標責任制確定的任務,全力加快推進;另一方面,舊區改造要延伸到郊區,啟動郊區城鎮棚戶簡屋改造和“城中村”改造等。同時,結合本市文化大發展、大繁榮建設要求,進一步加強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和優秀歷史建築的保護管理工作。
沈駿強調,舊區改造是一項重要的民生工作,要樹立以人為本、民生為重的群眾觀念,要進一步加強領導,主要領導要親自抓、負總責,各部門要全力以赴,形成合力;要按照全年計劃目標的要求,創新完善各項政策和措施,確保改造任務的完成;要做好與國家“房屋徵收補償條例”和上海“房屋徵收補償實施細則”的銜接,依法合規,切實保護居民群眾的合法權益;要關注在拆基地的收尾工作,想方設法,集中力量,完成一批久拖不決的動遷基地;要繼續推進動遷安置房和就近安置房建設,加強房源使用管理,基本滿足居民多元選擇需求。
市、區政府舊區改造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和有關單位負責人參加會議。
靜安區周平區長強調:各相關部門和單位要建立健全舊區改造和房屋徵收與補償工作體制機制,抓緊做好新開項目的各項準備工作,確保全區房屋徵收與補償工作順利開展發布日期:2012年02月17日
2月4日上午,我區召開優化舊區改造和房屋徵收與補償工作體制專題會議。區長周平、副區長趙永峰出席。區府辦、區房管局、區舊改辦等單位負責人參加。會上,區舊改辦、區房管局先後就優化舊區改造推進體制和建立房屋徵收與補償工作體制的初步設想作了匯報。周平區長在講話中指出,去年以來,隨著國務院和市有關政策的相繼出台,舊區改造形勢發生了變化,新的形勢要求我們必須進一步優化舊區改造工作體制機制,推動操作程序更加規範,補償機制更加公開,部門分工更加明確、配合協作更加緊密。就如何進一步推進下階段全區舊區改造工作,周平區長提出如下三點要求:(1)強化學習,優化機制。要切實做好舊區改造工作相關政策的對接,不斷強化依法依規、集約集優、科學管理的工作理念,以長效機制保障舊區改造工作的規範有序。 (2)充實力量,形成合力。要做實配強區舊改工作領導小組和相關職能機構的工作力量,進一步明確各部門和單位在舊區改造和房屋徵收與補償工作中的職責,強化溝通,落實責任,努力推動舊區改造工作又好又快又穩開展。要引導幹部職工加強對舊區改造新政策的學習,認真掌握最新業務知識,著力打造一支政治強、業務精、作風硬、紀律嚴、效率高的舊改工作隊伍。 (3)提早謀劃、盡快啟動。要充分認識今年舊區改造任務的艱鉅性和復雜性,在理順體制機制和加強相關政策學習的基礎上,加強與市有關部門單位的溝通聯繫,爭取各方的支持。
虹口區區舊區改造和房屋徵收工作領導小組第一次會議舉行
12月29日下午,虹口區舊區改造和房屋徵收工作領導小組第一次會議舉行。會議確定了未來幾年虹口舊區改造工作的目標、計劃和工作要求,分解落實了2012年的舊區改造計劃任務。區委書記孫建平主持並作重要講話。區委副書記、區長吳清,區委常委、副區長杜炯,區政府黨組成員錢元運,區人民法院黨組書記張斌等出席。
會上,杜炯宣讀了《關於成立虹口區舊區改造和房屋徵收工作領導小組的決定》。孫建平任領導小組組長,吳清任第一副組長。領導小組下設虹口區舊區改造和房屋徵收工作指揮部,具體落實舊區改造和房屋徵收領導小組的決策和各項決定,錢元運任總指揮。領導小組成立後,撤銷虹口區房屋拆遷巡查工作小組、虹口區舊區改造工作領導小組,相關職能歸屬舊區改造和房屋徵收工作領導小組承擔。
孫建平在講話中指出,加快舊區改造是人心所向,反映了虹口老百姓提高生活質量的迫切願望和城市“夾心層”改善居住環境的現實需求。當前,大量危棚簡屋的存在成為城市安全的重大隱患,也嚴重影響虹口的投資環境,需要通過舊區改造為將來的進一步發展騰出空間,使其成為促進轉型發展的重要抓手,為實現虹口新崛起提供支持、需求和載體。孫建平強調,必須把舊區改造工作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來看待。舊區改造和房屋徵收工作領導小組成立後,將在人力物力上做到全區動員,在資金資源上做到全區統籌,在條塊共擔上做到全區協同,在節點目標上做到全力推進。
孫建平對下一步的舊區改造工作提出三點要求:一是把握輿論導向,使“舊區改造就是民生,就是發展,就是虹口轉型發展的契機”的理念變成全區上下的共識;二是做好拆違工作,把拆除違章建築和無證無照小商販專項整治相結合,為舊區改造工作打下堅實基礎;三是依法穩步妥善做好司法強遷工作。
吳清在講話中指出,舊區改造和房屋徵收工作要按時間節點有序推進,做到不留後患;要進一步完善工作機制,在條與條、塊與塊、政與企之間形成合力;要堅定信心和決心,做好細緻周密的籌劃,總結推廣好的經驗和做法,進一步依法推動舊區改造和房屋徵收工作。
會上,區舊改辦負責人介紹了2012年舊區改造和房屋徵收工作的總體安排。區舊區改造和房屋徵收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分別就社會動員、部門協調、幹部選配、資金保障等方面作了發言。
黃浦區舉行區舊區改造工作領導小組第一次全體會議,信息來源:區府辦、舊改辦,發佈時間: 2012/2/22
2月20日,我區召開區舊區改造(房屋徵收)工作領導小組第一次全體會議。區領導周偉、許錦國、方日東、曹金喜、周正出席會議,副區長許錦國主持會議。區長周偉在講話中指出,去年我區克服了“撤二建一”和舊改新老政策法規銜接的兩大挑戰,舊改任務完成量居全市之首,今年舊改工作又實現良好開局,露香園路地塊、116地塊(西塊)等重點地塊順利完成第一輪舊改意願徵詢,對舊改工作成績應給予充分肯定。周偉強調,今年我區舊改工作要按照“又好又快又穩”的總體要求,繼續舉全區之力,推進“三個一批”舊改項目,確保完成居民簽約3000戶、力爭達到4000—5000戶。要加強政策、房源、資金、隊伍、維穩等五大因素的統籌協調。嚴格執行新政新規,堅持公開、透明、陽光操作,盡可能擴大政策覆蓋面。多渠道籌措房源,區屬企業集團要多作貢獻,區發展改革委、財政局要全力支持,確保區財政資金及時到位,協調市級土地儲備機構資金同步到位,積極落實社會資金。要盡快健全指揮體系和徵收機構,加強隊伍培訓和管理。進一步分解目標任務,明確責任到人,經濟、維穩、企業、街道等各方面都要全力支持舊改工作。
黃浦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啟用“上海市黃浦區舊區改造(房屋徵收)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等印章的通知點擊量:281
索取號HG0303002-2012-012 發布日期2012-02-14
產生日期2011-12-02 發布機構黃浦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文件編號黃府辦發字〔2011〕第4號公開類別主動公開
區政府各委、局、辦,各街道辦事處:
經區人民政府同意,自2011年12月2日起啟用
上海市旧区改造与房屋征收工作领导小组知识 1,2,3,…
上海市建设交通委2011年,上海市旧区改造工作情况,2012年工作要点
旧城区改建是现阶段住房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快推进旧城区改建,不仅可以改善市民群众的住房困难,而且,可以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城区面貌,加强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公平。
一、2011年工作情况
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市、区有关部门统一思想,聚焦重点,全力推进旧区改造工作。一是,稳步推进中心城区二级旧里以下房屋改造,启动郊区城镇棚户简屋改造,开展“城中村”改造调查,推进郊区国有农场危旧房改造,加快郊区农村低收入户危房改造,市民群众的居住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二是,研究制订郊区城镇棚户简屋改造试行意见。自2010年以来,市相关部门对郊区城镇棚户简屋现状进行调查,并研究改造政策机制。2011年5月,市政府出台《关于推进郊区城镇棚户简屋改造的试行意见》,将旧区改造范围扩大到郊区城镇。三是,进一步深化旧区改造事前征询制。经过近几年实践,旧区改造“事前征询”不断深入人心,基本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做法,并在《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中予以明确规定。今年以来,“征询制”得到了中央、市委有关部门的充分肯定,中央和市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别印发简报,专题介绍征询制的经验和做法。四是,加快推进旧区改造在拆基地收尾。在实践中,各区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社会公信人士、专业律师以及居民群众的积极性,加快推进在拆基地收尾。如杨浦区建立街道干部、旧改指挥部、拆迁负责人三位一体联系制度,虹口区引进人民调解员制度,有力地促进了基地收尾。
二、2012年工作要点
按照市政府工作安排,2012年旧城区改建工作将全面贯彻落实《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和《上海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暂行规定》,做好新、老政策衔接,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和运作机制,研究完善各项配套政策和措施,积极推进旧城区改建工作。
上海市加快推进旧区改造工作
日前,为贯彻落实即将出台的《上海市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和《上海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暂行规定》,以及加快推进旧区改造工作,市政府召开工作推进会,总结前三季度工作,布置四季度工作,要求市、区相关部门紧紧围绕全年目标,全力推进各项工作。
会议指出,房屋征收和征地房屋补偿是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环节,更是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关系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出台后,从根本上改变了现行房屋拆迁制度,上海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了《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上海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暂行规定》,各区(县)应正确认识两个文件出台的积极意义,准确把握内在要求,依法做好房屋征收和征地房屋补偿工作。
会议强调强调,要准确把握当前面临的形势和任务,要克服畏难情绪,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今年中央安居工程建设1000万套的目标是硬任务,上海与中央签订的责任书26.6万套(户)也是硬指标,旧区改造直接关系到全市安居工程建设向中央交出的答卷,这是一项政治任务。今年虽然旧区改造遇到政策、资金等各方面的困难,取得的成绩来之不易,但市、区相关部门仍然要抓住最后三个月,紧紧咬住全年目标,克服一切困难,调动各方资源,全力加以推进。
在推进会上,市建设交通委、市房屋局、市规土局分别介绍了今年旧区改造情况、《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及《上海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暂行规定》制订情况。市旧区改造领导小组部分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各区(县)政府分管领导和旧改、建设、房屋、规划土地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来源:上海市建设交通委
上海市政府召开旧区改造工作会议
1月16日上午,市政府召开2012年上海旧区改造工作会议,全面总结2011年工作和布置2012年任务,市政府与中心城区各区签订2012年旧区改造目标责任书。副市长沈骏出席会议并讲话。
据了解,2011年,本市中心城区共计拆除二级旧里以下房屋44万平方米,受益居民1.8万户。2012年本市将加快推进旧区改造工作,列入国家安居工程建设的计划目标是拆除危旧房60万平方米,受益居民2.5万户。今年旧区改造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加快”和“延伸”:一方面,中心城区各区要按照目标责任制确定的任务,全力加快推进;另一方面,旧区改造要延伸到郊区,启动郊区城镇棚户简屋改造和“城中村”改造等。同时,结合本市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建设要求,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和优秀历史建筑的保护管理工作。
沈骏强调,旧区改造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作,要树立以人为本、民生为重的群众观念,要进一步加强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各部门要全力以赴,形成合力;要按照全年计划目标的要求,创新完善各项政策和措施,确保改造任务的完成;要做好与国家“房屋征收补偿条例”和上海“房屋征收补偿实施细则”的衔接,依法合规,切实保护居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要关注在拆基地的收尾工作,想方设法,集中力量,完成一批久拖不决的动迁基地;要继续推进动迁安置房和就近安置房建设,加强房源使用管理,基本满足居民多元选择需求。
市、区政府旧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有关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静安区周平区长强调: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建立健全旧区改造和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体制机制,抓紧做好新开项目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全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顺利开展发布日期:2012年02月17日
2月4日上午,我区召开优化旧区改造和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体制专题会议。区长周平、副区长赵永峰出席。区府办、区房管局、区旧改办等单位负责人参加。会上,区旧改办、区房管局先后就优化旧区改造推进体制和建立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体制的初步设想作了汇报。周平区长在讲话中指出,去年以来,随着国务院和市有关政策的相继出台,旧区改造形势发生了变化,新的形势要求我们必须进一步优化旧区改造工作体制机制,推动操作程序更加规范,补偿机制更加公开,部门分工更加明确、配合协作更加紧密。就如何进一步推进下阶段全区旧区改造工作,周平区长提出如下三点要求:(1)强化学习,优化机制。要切实做好旧区改造工作相关政策的对接,不断强化依法依规、集约集优、科学管理的工作理念,以长效机制保障旧区改造工作的规范有序。(2)充实力量,形成合力。要做实配强区旧改工作领导小组和相关职能机构的工作力量,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和单位在旧区改造和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中的职责,强化沟通,落实责任,努力推动旧区改造工作又好又快又稳开展。要引导干部职工加强对旧区改造新政策的学习,认真掌握最新业务知识,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纪律严、效率高的旧改工作队伍。(3)提早谋划、尽快启动。要充分认识今年旧区改造任务的艰巨性和复杂性,在理顺体制机制和加强相关政策学习的基础上,加强与市有关部门单位的沟通联系,争取各方的支持。
虹口区区旧区改造和房屋征收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举行
12月29日下午,虹口区旧区改造和房屋征收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举行。会议确定了未来几年虹口旧区改造工作的目标、计划和工作要求,分解落实了2012年的旧区改造计划任务。区委书记孙建平主持并作重要讲话。区委副书记、区长吴清,区委常委、副区长杜炯,区政府党组成员钱元运,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张斌等出席。
会上,杜炯宣读了《关于成立虹口区旧区改造和房屋征收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孙建平任领导小组组长,吴清任第一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虹口区旧区改造和房屋征收工作指挥部,具体落实旧区改造和房屋征收领导小组的决策和各项决定,钱元运任总指挥。领导小组成立后,撤销虹口区房屋拆迁巡查工作小组、虹口区旧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相关职能归属旧区改造和房屋征收工作领导小组承担。
孙建平在讲话中指出,加快旧区改造是人心所向,反映了虹口老百姓提高生活质量的迫切愿望和城市“夹心层”改善居住环境的现实需求。当前,大量危棚简屋的存在成为城市安全的重大隐患,也严重影响虹口的投资环境,需要通过旧区改造为将来的进一步发展腾出空间,使其成为促进转型发展的重要抓手,为实现虹口新崛起提供支持、需求和载体。孙建平强调,必须把旧区改造工作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来看待。旧区改造和房屋征收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后,将在人力物力上做到全区动员,在资金资源上做到全区统筹,在条块共担上做到全区协同,在节点目标上做到全力推进。
孙建平对下一步的旧区改造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把握舆论导向,使“旧区改造就是民生,就是发展,就是虹口转型发展的契机”的理念变成全区上下的共识;二是做好拆违工作,把拆除违章建筑和无证无照小商贩专项整治相结合,为旧区改造工作打下坚实基础;三是依法稳步妥善做好司法强迁工作。
吴清在讲话中指出,旧区改造和房屋征收工作要按时间节点有序推进,做到不留后患;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在条与条、块与块、政与企之间形成合力;要坚定信心和决心,做好细致周密的筹划,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进一步依法推动旧区改造和房屋征收工作。
会上,区旧改办负责人介绍了2012年旧区改造和房屋征收工作的总体安排。区旧区改造和房屋征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分别就社会动员、部门协调、干部选配、资金保障等方面作了发言。
黄浦区举行区旧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信息来源:区府办、旧改办 ,发布时间: 2012/2/22
2月20日,我区召开区旧区改造(房屋征收)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区领导周伟、许锦国、方日东、曹金喜、周正出席会议,副区长许锦国主持会议。区长周伟在讲话中指出,去年我区克服了“撤二建一”和旧改新老政策法规衔接的两大挑战,旧改任务完成量居全市之首,今年旧改工作又实现良好开局,露香园路地块、116地块(西块)等重点地块顺利完成第一轮旧改意愿征询,对旧改工作成绩应给予充分肯定。周伟强调,今年我区旧改工作要按照“又好又快又稳”的总体要求,继续举全区之力,推进“三个一批”旧改项目,确保完成居民签约3000户、力争达到4000—5000户。要加强政策、房源、资金、队伍、维稳等五大因素的统筹协调。严格执行新政新规,坚持公开、透明、阳光操作,尽可能扩大政策覆盖面。多渠道筹措房源,区属企业集团要多作贡献,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局要全力支持,确保区财政资金及时到位,协调市级土地储备机构资金同步到位,积极落实社会资金。要尽快健全指挥体系和征收机构,加强队伍培训和管理。进一步分解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到人,经济、维稳、企业、街道等各方面都要全力支持旧改工作。
黄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上海市黄浦区旧区改造(房屋征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印章的通知点击量:281
索取号 HG0303002-2012-012 发布日期 2012-02-14
产生日期 2011-12-02 发布机构 黄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件编号 黄府办发字〔2011〕第4号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区政府各委、局、办,各街道办事处: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自2011年12月2日起启用